合作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文章来源: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  发布时间:2014-05-08   |  【打印】 【关闭】  |  浏览: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是我国最早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单位之一,经过不懈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立足沈阳、面向全国,在煤烟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固废处理技术开发、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等领域都有辉煌建树的全国重点环保科研院所,拥有一支技术基础雄厚、层次结构合理、学科配套齐全的科研队伍。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方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是较最从事该领域技术研究工作的单位之一,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20余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服务和科技支撑作用。

 

        一、科学研究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自“五五”、“六五”以来承担了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00余项,在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政策研究等方向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技术和理论研究成果。仅就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领域而言,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30年来,已承担了各级各类课题仅百项,其中自主研发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多氯联苯(PCBs)工业性焚烧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理处置技术评估项目”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二等奖,“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和管理技术研究”获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二等奖;“医疗垃圾热解-氧化焚烧技术”获得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98114088.2),“蓄电池铅回收清洁生产技术”(被列为2005年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焚烧过程二噁英通用控制技术研究”为我国履行POPs公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标准、政策研究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政策研究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从事的科研课题有参与中国多氯联苯处置战略的编制工作,目前该战略已经作为《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行动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中参与国多氯联苯处置技术评估等项目文件编制;主持开展了辽宁省的多氯联苯清单调查;起草了几十项标准、规范工作并由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污染控制标准包括《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非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建设规范包括《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多氯联苯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等;运营规范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炉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计划编制指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操作指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试烧报告编写指南》、《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效果标准和测试方法》等;监督管理规范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等;监测导则包括《场地监测技术导则》等。

 

        三、工程建设

        2000年2月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危险废物焚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高技[2000]129号)”,正式批准该项目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该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热解——氧化焚烧工艺及组合式尾气深度净化技术,是我国第一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区域性危险废物焚烧厂。2003年,我国启动了POPs公约要求的工作程序,并将浙江省作为管理示范省、辽宁省作为处置示范省,实施PCBs管理与处置示范项目。沈阳危险废物焚烧示范工程中的PCBs焚烧线,作为中国唯一具备条件的PCBs处置设施承担高浓度PCBs废物的焚烧处置示范,对浙江省清运的高浓度PCBs污染物进行无害化贮存和处置。示范项目执行中,全球环境基金(GEF)通过世界银行资助164.4万美元的资金投入进行了沈阳PCBs焚烧处置设施的完善,完成了高标准贮存库和废物特性分析鉴别系统的建设。另资助456.8万美元进行2000吨PCBs废物的示范处置。总的资助资金额度为621.2万美元。PCBs焚烧处置成套设施已完成了试焚烧及性能测试,验证了其技术指标已经全面达到了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示范项目提出的与国际接轨的更高指标的要求。

 

        四、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基础

        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依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该中心2002年5月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同年6月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授牌。该中心是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肩负着消除危险废物环境危害,履行国际公约的重要任务。2005年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发展的需求,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正式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工程中心升级建设可研报告—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工程(沈阳)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2006年9月获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3509万元,国家安排国债投资1580万元给予支持。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工程(沈阳)中心确立了以PCBs和高含氯化合物为主的研究方向。目前中心通过升级建设工程中心形成了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及技术研发为代表的危险废物技术研发与中试、成套装备研发与应用、咨询服务、事故应急等四大研发和服务平台。形成的四大平台能够进一步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固体废物处置技术研发、工艺参数优化、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及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能力。

 

        五、取得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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